那天早上一上班,我急着到银行去还款,因为之前的信用卡透支了5000多元,银行发信息催促还款了。好不容易把手续办完回到办公室,却莫名其妙收到一条手机短信,内容如下:
“银行温馨提醒:我行将从你账上划出1280元,如有疑问请速与发卡客服部核实:0771-2166xxx。”
我第一反应就是拨打该电话。有一个自称姓李的女人接线,说她是银行信用卡中心的。在我提出疑问时,她有模有样地说,有人在4月26日使用我的身份证去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银行柜台,办理了一张可以透支10万元的信用卡,并已于5月8日在金六福珠宝行刷卡花费5.68万元。这着实让我惊吓不已,因为身份证一向不离身,对此我却毫不知情。
她进而说,我的个人资料或许被他人盗用了,建议我向市公安局举报,并提供金融调查科的电话0771-2053xxx给我。情急之余,我问她是否可以先冻结账户,还有什么其他的解决办法,因为我无法离开工作岗位,去走这些烦琐的报案程序。她吓唬我说,如果我不及时去处理这个事情,这笔欠款将由我本人偿还,届时银行将走法律程序起诉我……
她的“火急”态度倒让我理智了不少。我没有急于拨打她提供的举报电话,而是先向家人了解情况,或许家人背着我去办理了卡呢。证实家人并没有办理过后,我紧接着向在银行工作的同学求证。同学马上点醒了我,说银行的信息提醒不会通过私人手机号码发送,笑话我太单纯了。
挂掉同学的电话,我心中冒起了无名火,我拨通刚才那个李姓女人的电话,想诱她说出办公地址。那女人刚开始还理直气壮,但就是不透露她的具体地址,说我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只能拨打金融调查科的电话咨询。我忍无可忍,张口大骂,她灰溜溜地挂断了电话……
备注:2011年5月24日于南宁,刊载于《南国早报》早报在线专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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